【本報綜合報道】譚雅倩成為裁判官之路非比尋常,她年輕時曾任職空中服務員,亦曾在本港渣甸洋行工作,返英後當上營養師,不久又改讀法律,先後成為大律師及裁判官。
譚雅倩七十年代修畢生物化學學位後,加入英國海外航空(今英國航空公司)成為空中服務員,數年內遊歷各地,其後搬到香港,任渣甸洋行(今怡和集團)貴賓接待員,之後又回國受訓成營養師;到了三十多歲,她轉為修讀法律,於三十五歲「高齡」考取大律師資格。在香港成為裁判官之後,譚雅倩亦曾到福克蘭群島工作。
譚現職西倫敦死因裁判官,其團隊每年要處理四千宗死亡個案,死因庭工作令她變得神經質,每日駕車上班都會想起她處理過的案件,包括騎單車撞死的男子、自殺的女童,還有許多死於非命的人。她說:「曾有一名躲在起落架偷渡的青年人,飛機已抵達倫敦希思路機場,他卻在附近掉下來跌死。」她形容:「我以前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但成為死因裁判官後,任何有些微危險的事都挑起我的神經,對所有事都有恐懼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