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荔景邨情殺案」於一九八四年五月九日發生,釀成兩死一傷慘劇,轟動全港。當時二十二歲的離職警員葉少文,與女友梁雪詩感情破裂,持刀到女友位於葵涌荔景邨寓所,殺死梁雪詩(二十二歲)及其妹梁雪雁(十八歲),而梁母大動脈也被割斷重傷。葉少文後來被捕,被控以謀殺及傷人罪,分別被判終身監禁及入獄十八個月,同期執行。
葉少文與梁雪詩本是中學同學,互相邂逅,葉畢業後加入警隊,後來因事離職。兩人情侶關係於八四年破裂,案發當日,葉到梁的寓所門外求見,被梁母多番喝斥也不肯離去。警員接報到場調查,並於葉離去後收隊。惟葉不久折返,梁母不肯開門並致電葉母求助,葉母趕至並於走廊勸喻兒子,梁母見況步出,此時,葉突然亮出一把八吋長利刀,挾持梁母,在寓所的梁雪詩見狀開門,梁即持刀刺向其胸部及頸部,又直插上前營救的梁雪雁的咽喉,更向梁母揮刀,釀成血案後逃走。後來,警方在葉位於沙田的住所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