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庭外聲援
被告莫月玲(五十二歲),被控去年十二月廿三日在旺角花園街,非法將生果擺放路上,佔去一點八乘零點五平方米的範圍,對途人造成阻礙;她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妨礙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何維漢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
被告在庭上指食環署人員當天上午已到花園街巡查,她當時有按指示擺放貨物,但食環署人員下午再巡查時,卻指控她違法,被告續指條例容許貨物突出二十英寸;裁判官聞言索閱有關條例,發現條例只容許排檔的簾篷突出,而非貨物,被告只強調自己沒有犯法。
另外,社民連數名成員昨在庭外聲援被告,質疑食環署窺準小販學歷不高而亂發傳票。
案件編號:KCCC 36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