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宇的辯護策略,除強調並無意圖以從港機內部得來的內幕消息謀利外,還集中在他所受到的酒精影響,他為此更傳召當日與他同枱的會計師Richard Witts及急症科專科醫生劉飛龍任辯方證人。控方對林的盤問,亦因此而聚焦在他當日飲酒的詳情,甚至他一向的酒量及飲酒習慣,以至其身高體重等,步步進迫。
林光宇對控方的提問亦從容不迫一一透露,他強調自己並非十分嗜酒,但一星期總會飲上三、四次,他不諱言飲紅酒有益健康,但因自己高血壓關係,不會過量飲酒,否則「太太都唔放過我」。但他承認,若遇上好酒,又獲無限量供應的話,當然會放肆一下。而當兒子回家吃飯,亦會與他把酒談心。
林光宇強調,在二○一○年六月四日的午宴上飲酒後,到傍晚開會時仍受到酒精的影響,多數時間都「頭暈暈」,心不在焉,所以控方律師問他會議上的詳細情形,他都以「相信有講過」作回應。
記者陳佩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