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特許加盟商怨合約不公

【本報訊】工黨早前進行的調查顯示,牛奶公司集團旗下的7-Eleven便利店的貨品價格加幅較高,有特許加盟商稱亦身受其害,他們無權決定來貨價及零售價,但公司卻可每月調整分帳利率,即使營業額增加,實際利潤亦可被壓低。此外,合約雖無列明須承擔店內熟食檔牌照費及維修費等,但加盟商卻要全數支付,且要被迫購入滯銷貨品而不能退貨,認為是「霸權欺壓」。

要求制訂公平競爭法

廿多名7-Eleven特許加盟商協會成員昨到牛奶公司集團總部抗議,主席洪永如指,該會已有四至五名加盟商不滿合作模式而退出,原因是7-Eleven近年將零售價調升,部分加盟商即使營業額上升,但該公司卻可將加盟商的分帳利潤由三成多降至兩成多,變相拉低加盟商收入;但另一方面,來貨價及零售價均由公司決定,不會向加盟商公布,毫無透明度,要求制訂《公平競爭法》保障加盟商。

青衣區加盟商林先生表示,其便利店的營業額不斷上升,收入卻按月遞減,由最初二萬九千元,至數月後減至一萬五千元,現時才稍為回升,「銷情好都冇賺多咗,好唔合理。」

7-Eleven回應指,公司與特許經營商之間共享一個互相同意的利潤分帳比例;又重申旗下貨品售價的全年平均加幅為百分之二點八,而非工黨指貨品售價增加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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