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補機制的諮詢結果,都算是文不對題,因為以替補之名而進行諮詢,但諮詢結果就是不替補!有關諮詢結果,相信是夕陽政府不想多生事端,無可奈何地作出的決定。因為任期只有幾個月,現政府不想又再打仗,那就看民意辦事,政府提出的方案,禁止辭職的議員再選,得到的支持度最高,那就順從民意,選擇第一號答案。
民意應該尊重,但也有局限,因為你問巿民,市民會用他們的直覺去選擇,簡而言之,是直問直答,有人刻意辭職,那禁其再選,冤有頭,債有主,是理所當然的選擇。但能否達到一些更深層次的目標,例如有效防止借屍還魂,由替身去代表參選,又或者建議是否違憲,連律師也言人人殊,一般巿民不會逐一考慮,化繁為簡,就用最直接的思考來回應。
本欄一早表態,在眾多方案中,最不可取是第一項,因針對人而不是針對事。借辭職而搞公投,那是借人頭而成事,成事在於事而不在於人,所以禁人並無實效,這點政府在總結報告時也表示清楚明白,但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那除了不想惹麻煩之外,實際想不到其他道理。
白做一輪工夫,那不如不立法,無效之外更要面對司法挑戰,禁辭職者再選,是人之常情,但是否違憲,那是官老爺才可以做的決定,誰勝誰負,現時難以定奪,但個人判斷,是一定有得打。如果照政府建議去做,公投一樣照搞,未搞公投之前,再來挑戰新的立法違反《基本法》,正式的兩頭輸,如果真的裁定違憲,那更是自作孽。既然如此,那不如不立法,再遇辭職,就杯葛之,上次都成功反制,又何必多此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