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流水:不可認見的歧視

初三赤口,不宜拜年,避免招惹口舌是非。赤口亦為「赤狗日」,殊不吉利。

說起口角爭執,新春未到,中港兩地已爆發前所未見的口水戰,始作俑者是那位自稱孔子後人的北大學者,狗噏起來比「熛怒之神」赤狗更狠更毒,教授變叫獸,有辱斯文,中國特色乎?

毋庸置疑,孔和尚之狗噏不能代表內地同胞對香港的看法;港男小題大做的在地鐵對內地小女孩不依不饒,亦只是個別現象。事情一發不可收拾,既涉及大環境轉變,也跟個人素質有關,更不排除刻意炒作的可能,若事件擴大化甚至政治化,兩地只會雙輸。

無論姓孔的因偏見、自大、自卑,或基於何種目的也好,用如此粗俗不堪的語氣講話,當一個地方的人全是「狗」,絕對有悖文明,而且自損人格,令人無法接受。正如一位旅居溫哥華的華人所指,在加國這樣評論個別族群,要受牢獄之災。

在加拿大,黑人、華人、南亞人等族群統稱為「可認見的少數族裔」(visible minority),相對於「有色人種」(coloured people),被指是一大進步。無論稱謂怎麼改,本質其實就是「非我族類」,是否帶有歧視,各人解讀不同。法律上得到保障,最起碼不至於被人當狗罵。

香港人與內地人同文同種,「兩百年前是一家」,跟廣東人更是同聲同氣,卻因為特定的歷史原因,以及偏見和誤解,互相攻擊甚至勢同水火,這種「不可認見的歧視」,其實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