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慧明】勞工處就業招聘網竟暗藏求職陷阱。有高考女生去年中透過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網覓得教育中心「上門兼職導師」一職,招聘網上列明以時薪聘用,但當事人簽約時卻改為拆帳式的合作人合約,離職後更被中心負責人以不遵守合約為由入稟索償,最終需賠款一千元。勞工處已轉介有關個案予警方跟進,並已停止為該教育中心提供招聘服務,勞工處重申,所有經該部門刊登的職位空缺均會先作出審核。警方去年共接獲四十三宗求職騙案舉報,現正跟進調查勞工處此宗轉介個案。
梁先生的女兒是去年應屆高考生,去年五月初透過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網覓得「多元化教育中心」聘請上門兼職導師工作,列明時薪七十至三百四十元,但最少簽約六個月。她其後到教育中心觀塘辦事處簽約,但合約卻改為以「合作人拆帳方式」聘用,列明「合作人」接受工作起需同一份工作最少連續做滿三個月,中途離職需賠償。她去年五月廿一日接受首份一個半小時的上門補習工作,完成後認為中心未有提供人身安全保障遂決定離職。中心陸姓負責人卻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指她不遵守合約,索償約三千二百元,最終法庭頒令要她賠償一千元。
梁先生深感女兒受騙,翻查法庭紀錄顯示該中心亦曾以同樣手法向離職兼職導師索償,亦有欠薪紀錄,遂向勞工處投訴,「呢間中心好有問題,點解勞工處仲幫佢登廣告?」本報記者查核商業登記資料,發現該中心於去年六月底結業,負責人卻在同一地址開設另一間教育中心經營。
勞工處本月初回覆梁先生指,懷疑涉事的多元化教育中心提供失實資料,透過勞工處招聘並非教育中心的直接僱員,疑涉求職陷阱,勞工處去年九月將個案及相關法庭資料轉介警方跟進,並即時停止向該中心提供招聘服務。
警方發言人表示,較早時接獲相關部門轉介市民就一教育中心的投訴,案件暫列作「懷疑宣誓下作假證供」,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無人被捕。
勞工處發言人強調,為保障求職人士利益,所有經勞工處刊登的職位空缺都會先作審核,如接獲涉嫌違規的投訴,包括招聘內容與實際聘用條件不符的個案,勞工處會即時跟進調查,如證據充分會於調查後停止為該僱主提供招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