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非禮案富家子收押過新春

【本報訊】十六歲富家子先後三次在小巴上非禮三名少女,獲判感化個多星期後,再涉嫌在地鐵車廂非禮十五歲女童,就連被告的父母在法庭再三追問,仍不願意替被告任保釋擔保人,堅決讓被告在監房「過新年」候審訊。

被告鍾雋弘被控於今年一月十六日,在金鐘港鐵站一個列車車廂內,非禮十五歲女童,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提訊。他堅持否認控罪,控方申請押後至少六星期,等候安排視像系統審訊。

被告提出可以五百元或更多的現金保釋外出,惟裁判官指必須要被告的父母作人事擔保才會批准保釋,辯方律師再三提取指示,被告雙親堅拒任擔保人,法庭惟有下令將被告還押,並排期於三月一日審訊。

案件編號:ESCC 268/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 Apps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