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執行換屆紀律所為何事

胡錦濤總書記這些年發表過很多「重要講話」,其中會冒出一些「新提法」、「新名詞」。例如最近中共召開「中央紀委全會」,胡總就提出了「換屆紀律」的新說法。為甚麼有這樣的新說法呢?因為今年是中國黨、政、人大、政協四大「領導班子」的「換屆年」,下半年還要召開中共十八大。所謂「換屆」就是「換人」,就是在官場政壇有一大批人上,有一大批人下,有一大批人調動。這對所有官員和各級組織都是最關乎切身利益的頭等大事,中央和地方都要抓得很緊。

胡總談到「換屆紀律」時,是作為「當前要抓好」的六項工作提出來的,「換屆紀律」居「第二」項。胡總說:「第二,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特別是換屆紀律,堅持正確用人導向,貫徹民主集中制,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監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接下來,胡總談到的第四、第五、第六項工作都和「反腐倡廉」有關,講的都是沒有新意的套話。

因此,胡總談的「換屆紀律」主要是針對領導班子人事變更問題上,要能夠百分之百的貫徹上級領導的意圖。上級的意圖就是「紀律」,必須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必須「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不能「走樣」,不能半途出岔子、出故障。因為是「換屆」,幾套班子的領導和官員不僅僅是「上級任命」那麼簡單,而是要通過一定的「選舉程序」。而選舉掌控不好,就會出問題,就會出現「跳票」,就會上級領導「內定」的人沒有選上,「代表提名」者「意外當選」。這樣的事情在以往的各級「換屆」中時有發生,這在上級乃至朝廷看來,就是下面的組織和領導班子出了「政治事故」,就是「沒有黨性」,就是「紀律渙散」。

為了加強換屆控制,這些年中共地方黨委書記通常都要兼任「人大主任」。那個「狗官」汕尾書記,日前不是已及時出任汕尾市人大主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