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營安老院舍剝削外勞的個案昨再添一宗。兩名由內地來港擔任護老員的外勞投訴指,僱主在僱傭合約中列明月薪為七千多元,但她們每月只「實收」五千多元,聲稱連同超時工作兩年來共被拖欠近廿萬元。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指,該僱主先透過銀行「過數」製造涉事外勞工資確為七千多元的證據,僱主其後再逼外勞交出提款卡,自行取回相關款項。工會因懷疑僱主偽造支薪文件,昨報警求助,安老院僱主最終即時向兩名外勞各支付現金六萬七千元作賠償,雙方和解。
協助工人的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昨聯絡勞工處派員到涉案的上水明益護老院進行調查,期間僱主一直拒絕回應事件,期後因工會報警才願意賠償給僱員。
兩名分別從廣東及廣西來港任護老員的陳女士及黃女士,在明益工作兩年。她們指,僱主過去每月均會將七千多元工資存入她倆銀行戶口,但要求她們將提款卡及存摺交由僱主保管,僱主其後便自行將全數款項提走,然後支付兩人現金各五千多元。
二人昨均指,僱傭合約中列明每日工時為八小時半至九小時,實際每日卻做足十二小時,加班補水時薪只得約十八元。黃直言,因本港人工較高,為改善家庭生活環境才來港工作,如事前得知實際工資只得五千元便不會來港。
工會秘書鄭清發表示,每年約接獲十宗外勞被剝削的投訴,而勞工處明顯對有關問題敷衍塞責,以明益此宗個案為例,勞工處外勞視察科昨派出四名巡查主任到場調查,但下午五時即收隊,事件最終因警方介入才獲解決。他批評,目前勞工處的巡查制度無效,希望約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要求改善有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