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日前向行政會議提交易名為立法會議員「出缺機制」的新替補機制,取消替補概念,改為禁止地區直選及超級區議會議員辭職後六個月內再參選,但遭行會成員質疑為何不一併規限其他功能界別議員,擔心會遭到司法挑戰,須發還再作修改。該局局長譚志源強調,相信經修訂的出缺機制會符合《基本法》,並希望於今年七月本屆立法會會期屆滿前完成立法。
譚志源昨日拒絕證實該局提出的新出缺機制是否遭行會「彈票」,僅說有意見指若只限制某種背景所產生的議員,會引發政策一致性或公平性問題,值得當局考慮。他又說,新機制對參選權的限制已收到最窄,只針對主動辭職、引發補選並再行參選的問題,參選限制期亦由該屆立法會的餘下任期,進一步縮短至數個月,是合乎比例的做法,有信心不會違憲。
譚志源表示,經修訂的方案會在短期內公布,目標仍是在本立法年度完成立法,但最後能否做到,要視乎市民及議員是否支持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