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騙貸1.5億 女子囚87月

【本報訊】電腦零售公司東主夫婦佯裝向窗框公司購貨,於七個月內以假購貨單向十四間銀行申請得逾一億五千萬元貸款,事後東主夫婦和窗框公司的男董事被拘控;其中四十三歲電腦公司女東主何惠貞在高院重審後,日前陪審團一致裁定她共十四項欺詐罪成立,法官昨判她入獄七年三個月。

女被告被控與丈夫梁志強(四十四歲)及經營窗框公司的姊夫許普強(五十歲),串謀於二○○七年一月至七月期間詐騙十四間銀行共一億五千三百萬元,最終眾銀行損失共二千四百萬元。

中信嘉華損失最多

眾銀行當中以中信嘉華損失最多,金額達六百八十萬元。三人原於去年中受審,梁及許當時已被裁定罪成,分別被判監八年三個月及七年三個月,但陪審團當時未能對何作出裁決,她因此需在上月接受重審,日前裁定罪成。法官昨判刑指,她在案中的角色雖較其夫輕,但其罪行破壞銀行對客戶的信任,亦足以嚴重影響信貸制度。案件編號:HCCC 4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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