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再論填海

發展局提出的大規模填海選點,似乎是為填海而填海,我們根本不知道為甚麼填海是主要的政策選擇?為甚麼不可以有其他非填海地點可供香港發展?也不知道個別選點為甚麼被選中?

政府列出選點的優點主要是產生土地,可作中至大規模的發展,次要的是接近現存或未來的交通幹線。後者的意義不大,因為即使接近,除了馬料水、將軍澳等地外,連接交通幹線需要大興土木,成本費用和時間可大可小,特別是離島,連接的成本會特別高昂。換言之,考慮的只是工程技術的可能性,沒有其他。

撇除生態因素不說,這樣大規模填海,不能不考慮經濟社會因素,其中不單止造價,更因為有天水圍、屯門的前車之鑑,還要考慮當地怎樣產生就業,形成可持續的社區發展,不能簡單地用房地產項目的方法,以私人屋苑的方法興建,複製天水圍或馬灣。土地發展講求功能,也要求土地發展從屬於城市規劃,城市規劃有一個綜合性的考慮,不是有地可建樓便足夠。

我們不知政府的填海政策和地點選擇是怎樣弄出來的,政府公布政策時再沒有提及二○○七年完成的香港二○三○年遠景規劃的報告。該報告早已提出香港遠景發展的地區重心——新界東鐵沿線、北大嶼山和新界北部近邊境地區,而不提離島、不提填海;反而提出把長洲擴大六倍建人工島,或把坪洲與喜靈洲連接,規模大,宣傳價值大於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