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二級清潔男工為節省四元六角巴士車資,竟在其食環署職員證上「打主意」,在該證上蓋上另一張有孔卡片「博大霧」扮成巴士職員證,圖魚目混珠搭霸王車;惟盡責司機起疑,再三追問下揭發事件。被捕男工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裁判官判刑時亦不禁苦笑:「好慳唔慳,慳嗰四個六!」但念在被告快將退休,輕判他罰款五百元。
辯方求情指,五十六歲被告黃偉麟已婚及育有兩女,他是家中經濟支柱,因想省錢才犯案。此外被告是公務員,在食環署任二級清潔工人,或因犯案而影響工作甚至失去長俸。裁判官聞言即回應:「食環署好寬鬆啫,應該可以繼續做!」
此時被告忽然插嘴自稱體弱多病,裁判官聞言斥責被告:「你咪講得就講,一陣搞到你份長糧仲少!」官又苦笑:「好慳唔慳,慳嗰四個六!」並嚴斥被告愚蠢及貪小便宜,更警告他「下次咪亂嚟,否則隨時判監」,最終念及被告尚有四年便領長俸,故判他罰款了事。
食環署回應指不評論個別員工個案,在了解詳情後會按既定程序跟進及處理。
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十二月廿三日下午,在油麻地登上一輛前往荔枝角的六號九巴,車資是四元六角。他上車後向司機極速亮出一個裝有卡片的卡套,之後便在未有付款下急步行入車廂。司機因未能看清卡片內容,遂再向被告查問,被告只回應是九巴職員證,但司機檢查後發現該卡並非九巴職員證,遂報警拘捕被告。警員到場檢查卡套,發現卡套內有兩張卡,其中一張是膠卡,疊在食環署的職員證上,而膠卡上的孔會露出食環署證上的照片。
案件編號:KCCC 6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