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涉濫用助理做私務

【本報訊】前東區區議員陳添勝與其女助理,涉嫌十年內騙取區議會津貼一百七十萬元一案,控方昨在區院讀出開案陳詞,指首被告陳添勝任內一直以自己的製衣公司作議員辦事處,又要助理在辦公時間處理其製衣公司事務;而次被告雖名義為議員助理,並領取區議會津貼的薪酬,但卻不止一次代表陳的公司造訪內地成衣廠。

兩名被告依次為陳添勝(五十二歲)及伍小蓮(四十四歲),否認四項欺詐罪,指他們於二○○○年一月至二○一○年四月,以實報實銷及營運開支騙取議員津貼。

辦旗下製衣公司雜項

控方在開案陳詞透露,首被告在案發期間,除了是區議員,亦是恒勝成衣製造廠有限公司(下稱恒勝)的董事,他除了聘請次被告,亦聘請了數名議員助理。但這些助理在期內除了負責助理職務外,亦要處理恒勝的工作,例如送船務文件和樣辦到船務公司和客戶,又要為恒勝存款,次被告亦曾按首被告指示,代表恒勝造訪東莞一間成衣廠。控方指這些工作均與區議員職務無關,惟首被告卻在期內向區議會秘書處申請一百七十一萬七千多元作為這些助理的薪酬。

曾受聘首被告議員助理的女證人陳軒軒昨供稱,她於○六年九月至○八年二月間曾在首被告辦事處當全職助理,她平日除了處理議員事務,亦要做公司的行政工作、送貨辦及提取包裹等等。但在辯方盤問時,她承認首被告並沒有直接指示她做恒勝的工作,只是公司其他職員吩咐她去做。

案件編號:DCCC 8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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