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制檢討是一個重要課題,不應留待下屆政府處理,要提早拆彈,近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官員承認擴大問責制,增聘高薪厚祿的政治助理,成效不彰,建議用減薪降職方式加以改善,對問責制的問題,是攻其一點不及其餘,有轉移公眾視線之嫌。
政治助理僅是問責制的一個小角落,副局長的角色及問責官員與公務員的磨合問題,影響重要得多,為何不作審視?只聚焦於政助,教人感到莫名其妙。
同一時間,局方忽然又提到可考慮增設副司長,輿論批評在沒有深入檢討問責制運作的經驗教訓下,增設副司長高職,難以說服公眾,立法會議員也普遍持異議。
至於十二個政策局是否需要重組,其實不屬於問責制檢討範疇,雖然關係比較密切。行政架構因應香港內外經濟與社會環境的變化作出改動,重新整合,是很自然的事,目的在於提升行政管理的效率,不應與負責政治工作的問責制混淆。
自從○二年高官問責制施行以來,行政立法關係未見有大幅度改善,兩者間的緊張度明顯,有時更出現僵持局面,未來新政府如何改善兩者關係,是管治課題方面最大的挑戰。近期,無論是唐英年還是梁振英,都表示重視管治這個課題,全面論述如何優化問責制,勢所難免。
現屆政府應就問責制的各方面,從正副局長職能的發揮,到政助角色的配合,以至薪酬釐定方面,諮詢公眾,尋求優化空間。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問責官員與常任公務員的磨合經驗,是難以迴避的議題,近年正副常秘與局長不咬弦的傳說時有所聞,恐怕並非空穴來風,應該是檢討的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