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八年,安徽鳳陽小崗村十八位農民以「託孤」方式,冒着被扣上「走資」帽子風險,立下生死狀,在土地承包責任制合約上按下了紅手印,對束縛生產力的所謂「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說「不」,從而拉開了中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序幕,吹響了中國改革開放的號角。從某種意義上說,小崗村的壯舉是在經濟上將「農奴」還原為農民。
三十三年後,廣東烏坎村農民以高度的民主意識和法制意識,憑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的憲政權利為依託,在連年上訪不果後,組織起來進行和平抗爭,並借助中外媒體將事件真相和訴求昭示全世界,最終得到當局的理解和妥協,令維權行動朝合理方向發展。在這個意義上說,烏坎維權開啟了中國農村政治體制改革的先聲,喚起中央對當今治國理政模式的反思。從某種意義上說,烏坎村的義舉是在政治上將農民由「臣民」還原為公民,時間必將證明:烏坎村歷史地位不亞於小崗村!
中國自古以農立國。數千年來,由於農耕工具都是鋤頭、鐮刀、耕牛、扁擔、籮箕、水車之類,以家庭為單位,生產力低下,生產方式落後,一直「靠天吃飯」,屬於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古時農民缺乏文化科學知識,對不可知的自然界充滿敬畏,加以神化,將水災、旱災、地震、打雷等現象視為人類「觸怒上天」,因而「畏天命」、「聽天由命」,迷信由此產生。封建統治者乘機以「天子」、「受命於天」自居,要萬民頂禮膜拜,並演繹出一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禮教,向百姓灌輸「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觀念。基於「存在決定意識」,傳統上中國農民只有望「明君」、盼「青天」的臣民意識,而不會產生「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民主意識。著名紅色歌曲《東方紅》的歌詞有「中國出了個毛澤東,他是人民大救星」之句,就是出自陝北農民的手筆,正是「臣民」心態的反映,與世界工人階級戰歌《國際歌》「從來就沒有甚麼救世主」的公民意識剛好相反。
中共主政以來,由於開國領袖毛澤東本身就是農民起義軍領袖,從他在一九五○年「五一節口號」中自行加上一條「毛主席萬歲」,到自稱「超過秦始皇一百倍」,到文革中任由「毛主席的話是最高指示」、「句句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的謬論流傳,至風燭殘年仍將黨政軍大權集於一身,說明中共不僅長期忽略反封建主義一環,而且正是利用封建主義傳統作為鞏固統治的工具。因為自毛澤東以降各級黨委第一把手搞「家長制」,恰恰是建築在佔全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民根深柢固的「臣民」心態基礎上。中共既得利益勢力在經濟體制改革施行三十餘年後,仍頑固地擱置、拖延、抗拒政治體制改革,所強調的「國情論」,弦外之音就是:既然佔人口大多數的農民仍存在深厚的「臣民」心態,權力高度集中的「家長制」自然如魚得水,還改來幹甚麼?故此,當今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之所以嚴重滯後於經濟體制改革,既得利益勢力恃甚麼?就是廣大農民的「臣民」心態。
事實上,一九五八年毛澤東頭腦發熱,為着「跑步進入共產主義」,大辦「人民公社」、「大躍進」,大刮「一平二調」的「共產風」,大吹「畝產十三萬斤」的「浮誇風」,結果釀成餓死數千萬人的大饑荒。這場浩劫主要是發生在農村,有些村莊甚至發生「易子而食」的慘劇。令人驚訝的是,當時五億農民面對錯誤政策、荒謬指令竟沒有發生任何群體性抗爭,甚至各縣派出民兵堵截外出逃荒農民,任由他們在本地餓死也沒有集體反抗,可見數千年的「臣民」奴性浸淫多深,這正好反襯烏坎村維權農民凸顯的公民意識具有何等偉大的歷史意義!
烏坎事件起因於村官與發展商勾結,長期、大量倒賣集體土地且私吞徵地款,而「土地就是老百姓的命根子,沒有土地的話村民怎麼生活?」(省委副書記朱明國語),村民自從○九年六月起連年上訪,先後十一次到省、市、縣、鎮的信訪部門反映,結果都是「泥牛入海無消息」。常言「無政府主義是對官僚主義的懲罰」,可以說,烏坎村的群體性抗爭維權行動,乃是政府的官僚主義體制、作風逼出來的。
值得注意的是,烏坎維權是中共主政以來,農民首次以公民身份走上歷史舞台:一是純粹行使公民憲法權利,是在「擁護共產黨,擁護黨中央」的前提下,運用憲法賦與的言論、集會、遊行、示威公民權利,訴求也是典型的「打倒貪官、清除腐敗」,向全社會昭示抗爭「全源於村幹部勾結港商,倒賣土地」,村民和平集會,手段文明,與年前「六二八」貴州甕安事件火燒縣衙門的火爆有根本區別;二是懂得發揮中外輿論監督作用,除內地《南方都市報》之外,還熱情接待一批境外電視台、報章、雜誌記者進駐,村裏九十後青年也利用QQ(內地即時通訊網絡)和微博發布消息,令烏坎維權一舉一動得到及時、真實報道,防止官方媒體一手遮天單方面抹黑,說明中國農民也意識到「第四權」的重要;三是烏坎村維權過程中,鑑於原村當權派失去管治合法性,經全村一萬三千人民主選舉,組成了以當過兵、做過村幹部的老共產黨員林祖鑾為主腦的臨時理事會,統一部署抗爭行動,實行民主的村民自治,並發動村裏富戶「同舟共濟」,捐輸糧食予因封村而產生困難的村民,故烏坎村民形成名副其實的「眾志成城」;四是烏坎維權掌舵人對當局鎮壓往往以「外國敵對勢力介入」為藉口的招數洞若觀火,故在抗爭過程中並無接受海外鄉親捐款,也沒有境外人士幫手出謀劃策,令當局難以抓到把柄。
明顯地,烏坎維權反映出當代中國農民的公民意識已從「臣民」心態「破繭而出」。烏坎維權的一小步,是中國農民覺醒的一大步!
最發人深省的是,烏坎維權反映一個國家的縮影,就是權力的授予、監督、制約制度建設不到位,這是當今中國社會弊端叢生、矛盾激化的根源。
試看烏坎村第一把手黨支書一職,居然由薛昌一人盤據逾四十年不變,二十多年來賣地交易、收入從不公開,只是莫名其妙給村民派過兩次錢,一次五百元,一次五十元,數以億計徵地款項不知去向,萬餘村民無權過問。這一權力高度集中、政治經濟運作皆欠透明的制度,何嘗不是當今整個中國治國理政的通病?烏坎抗爭再次提醒當局:舊的一套管治模式已走到盡頭,政治體制改革不能再拖!
另外,中共廣東省委這次處理烏坎危機做法開明,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範例。朱明國為首的工作組果斷答應村民三點最低訴求,包括釋放被捕村代表、交還疑遭虐殺的村民代表薛錦波遺體、承認村民選出的臨時理事會合法,保證不秋後算帳,換取烏坎村民取消去市府的遊行。人們希望省委應跟進村官與發展商勾結倒賣土地之貪腐案件,給烏坎村民一個公正、圓滿結果,同時應從源頭上反思:倘若村支書、村委會是由村黨員、村民經民主程序選舉產生,賣地交易由村民公開議決,徵地賠償以及收支帳公開,財務接受村民監督,就不會有官商勾結、以權謀私的事發生。若陸豐市、汕尾市政府領導人當初能正視問題,滿足村民合理訴求,嚴懲貪腐村官,廢除私相授受的非法賣地合同,保障村民權益,又何至於發展為大規模群體性抗爭?
證諸朱明國率領的省委工作組直接坦誠與民眾代表對話,爽快答允烏坎村民合理訴求,一下子就將緊張局勢化解,說明中國的老百姓是講道理、顧大局的。問題是鄭雁雄一類低劣官員,動不動就威嚇「對着幹沒有好下場」,居然「通緝」村民代表甚至虐殺,只會導致官逼民反!所以,政治體制不改革,經濟發展成果便不會為人民所分享,長此以往,「穩定壓倒一切」必成空話。若把烏坎維權所反映的農民成長為公民作為政治體制改革東風,對北京而言未嘗不是大好事!
劉夢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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