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無視業主反對一意孤行提出將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一直低調的業主何勉君昨日終打破沉默,首次發表公開聲明,形容何東花園為「我的家」,指花園不符合列作古蹟的準則,強調自己無意接受港府換地,認為將何東花園列作法定古蹟屬一大錯誤,令她造成達七十億元的損失,市民亦沒有必要承擔巨額賠償,但她沒透露下一步行動,正待特首最後決定。
何東花園列為暫定古蹟的一年時限下月底屆滿,發展局建議將它列為法定古蹟,業主已向特首提出反對呈請。何勉君昨日向傳媒發聲明,從法理情多方面舉出多項反對理據,指何東花園並未達到被列為法定古蹟的準則,無保持原貌,亦不如景賢里或皇后碼頭般能喚起公眾的情意。
她又指評估過港府提出的換地建議,但結果並不理想,因此斷然拒絕,又重申從未對換地建議感興趣,並不會透過物業交易賺取利潤。
她形容何東花園為「我的家」,要她放棄祖業並不公平,又暗諷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指「特區政府官員可能無法體會何東花園作為我家族承傳祖業的重要性,也未必理解我過去十年獨自盡心盡力保存此地,從不會損害何東花園。」她強調會繼續在花園居住,並移除主樓改建成十幢較小房子,花園及大部分樹木將被保留。
除動之以情,何勉君亦擺出強硬姿態,指曾評估工程完成後樓宇價值可達港幣七十億元,若何東花園被列作法定古蹟將對她造成沉重損失,市民亦沒有必要承擔巨額賠償,如要花龐大金錢保育花園,市民亦不會認同。
發展局發言人稱,會繼續與業主磋商。林鄭月娥前日亦指,相信業主未必可以阻止港府的決定,但預期業主會採取法律行動。根據法例,若業主與港府未能達成共識,可提出司法覆核反對決定,甚至向法庭申請賠償重建潛力的差價。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認為,因可能涉及龐大公帑,港府應盡快交代與業主商討的進展,有機會引致的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