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引發種票風波,政府推出七招「補鑊」打擊種票。當局建議在下月起實施選民登記新措施,包括要求新登記及更改住址選民提供住址證明、更改住址必須向選舉事務處申報,否則可能罰款、查核一屋七人或四姓以上選民登記住址等。泛民黨派普遍支持新措施,認為可以挽回市民對選舉公平公正的信心。但在種票風波中備受質疑的建制派則認為新措施擾民及矯枉過正,且擔心涉及私隱,會減少選民登記意欲。
政府擬下月起推出新措施打擊種票,包括要求新登記及更改住址選民提供住址證明,如沒有相關證明則需宣誓或由同住人作出聲明。
當局亦會查核一屋七人或四姓以上選民登記住址,及抽查全港百分之三至五的選民登記,另亦會與屋宇署及差餉物業估價處聯繫,查核已拆卸及即將拆卸的建築物名單。
審計署○六年已指出選民登記制度存漏洞。對於被指後知後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選舉事務處當年有跟進署方建議,包括查核可疑的登記住址等,又稱沒進行抽查是擔心影響市民投票權。至於推出新措施會否擔心減低選民登記意欲,譚志源表示,連串種票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故需有所取捨。
當局昨已將建議的新措施提交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下周一會進行討論。民主黨立法會議議員李永達對新措施表示支持,認為可以把抽查數目提升至覆蓋一成選民,及向房屋處等政府部門索取資料核對選民住址。對於不申報更改住址可能會罰款,李永達認為需有嚴厲規定才可打擊種票。
公民黨梁家傑亦認為新措施是「好嘅開始」,又認為可待廉政公署及警方調查後提出建議,再進行檢討。
民建聯葉國謙認為新措施對打擊種票「冇咩效果」,又指警方及廉署已就種票進行調查,「係一啲政黨將選民登記同種票撈亂嚟宣傳,輸打贏要。」認為當局不應以擾民方式解決問題。他又認為新措施亦存在很多技術性問題,市民未必會隨身攜帶住址證明,政黨難以再擺街站幫市民登記。
自由黨青年團則批評措施矯枉過正,選民住址證明常有不少個人私隱,會打擊市民登記意欲,建議當局在抽查或有懷疑個案時才要求選民提供住址證明,減少對市民的滋擾。
要求新登記選民及更改地址的選民提交住址證明
查核出現多於七名選民及四個姓氏的選民登記住址
加強抽查全港選民登記,覆蓋率為百分之三至五,即約十至十八萬選民
額外查核拆卸或即將拆卸建築物的名單
明年二月向全港選民發信,提醒選民如更改地址需通知選舉事務處及介紹新措施
考慮修例,要求選民更改住址必須向選舉事務處申報,否則可能被罰款
增設由一名副總選舉主任帶領的特別職責隊伍負責推行新措施
資料來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