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在仁安醫院取卵後出現併發症切除卵巢事件,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昨引述衞生署初步資料,指「仁安醫院在四個月前已得悉事件」,仁安醫院院長李繼堯為保「良心醫院」昨批評當局未掌握來龍去脈即判醫院死罪,「一間做得咁好醫院,竟然獲得不公平對待,一定要取回公道」。李繼堯指女病人是該院生殖醫學中心總監龍炳樑的私症,院方一直不知情,女病人本月初接觸院方投訴龍炳樑始獲悉事件,否認隱瞞遲報。
龍昨又爆出事件另一版本︰「醫院四個月前已知情,是否向衞生署呈報是醫院的決定。」他強調手術過程並無問題,病人術後亦無覆診,「自己無見病人四個多月,直至病人家屬通知才得知醫院向衞生署呈報」。衞生署昨重申,病人家屬八月已通知仁安醫院女病人於屯院接受診治,認為仁安當時有責任審視及呈報有關個案,署方會繼續跟進,並要求仁安盡快提交報告。
周一嶽昨午趕在仁安交代事件前先發炮,指已與衞生署溝通,初步收到仁安的資料,病人術後不適送往屯門醫院時,家屬曾通知仁安及肇事醫生。記者追問究竟家屬是通知醫院抑或掛單醫生,周表示︰「沒有這方面的詳細資料,但我相信若家屬通知醫院,醫院須立即調查,任何負責任的醫院也會這樣做。」
李繼堯不滿遭指控隱瞞及遲報︰「局長只掌握初步資料就覺得仁安遲報事故,衞生署又列為嚴重醫療事故,對院方並不公平,做法有反效果。」
他重申,院方從未作出知情不報或推卸責任的行為,誠信是毋庸置疑,病人與同行均認同仁安是良心醫院。
肇事醫生是仁安醫院生殖醫學中心總監龍炳樑。李繼堯解釋,女病人本月一日向院方投訴龍,院方即時聯絡龍,但對方正在澳洲出席研討會,上周一(本月五日)回港,院方翌日收到醫療報告,該院副醫務總監梁國齡再跟進約見女病人,上周五將初步資料呈交衞生署研究,並與病人及家屬會面,「病人指事發後多次聯絡不到醫生,才向醫院投訴,要求院方嚴肅跟進醫生問題,並非要投訴醫院」。
李繼堯說,女病人八月初經家計會轉介至龍的私人診所,龍以私人身份收症,病人八月十八日在仁安醫院生殖醫學中心取卵。病人術後翌日不適,出現呼吸困難、頭暈等,但無腹痛,曾聯絡龍炳樑,對方着她返仁安覆診,但女病人自行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醫,強調仁安並無接獲屯院及龍炳樑通報事件。仁安已成立調查小組了解事件責任誰屬。李繼堯表示,會追究龍炳樑知情不報,並按照調查結果,不排除取消龍在仁安掛單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