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業地產代理,因欠下廿萬卡數,手持電槍尾隨一名攜帶有十一萬元現款的公文袋返回公司的女子,以電槍電擊她行劫,但她緊捉公文袋不放,終事敗被捕。他昨承認一項企圖行劫罪後,聲稱涉案電槍原本打算用來電魚,但見到事主手持巨款,一時貪心才以電槍行劫。法官不接納其解釋,指他早有預謀,判他入獄六年。
四十四歲被告張德昌,自○八年起失業,承認一月廿八日在觀塘鴻圖道榮興利工業大廈電梯大堂,企圖搶劫廿四歲鍾姓女子。
案件編號:HCCC 19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