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嗜影裙底春 壯漢感化年半

【本報訊】酷愛影裙底的卅三歲無業男子,在兩年間不斷拍攝裙底照片及影片,更在鞋子內裝上針孔鏡頭,再將鏡頭接駁到背包內的相機,在港鐵站拍攝短裙少女的裙底春,但最終被巡警發現及拘捕。他早前承認七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被九龍城法院判處十八個月感化令。

鞋裝針孔 攝港鐵女客

控罪指,被告戚志邦於○九年一月四日至今年九月六日,在多個港鐵站內拍攝女士的裙底照。裁判官稱,被告自九月起已被還押,已有悔意,心理專家指他重犯機會高,認為他需接受心理輔導。雖然被告父母不認同,但裁判官認為心理輔導對他十分重要。

案情透露,巡警於今年四月在石峽尾港鐵站發現被告在扶手電梯拍攝一名日本少女的校服裙裙底,遂截停他。被告在警誡下表示知錯,又坦承自己喜歡拍攝短裙照。警員搜查被告電腦,發現大量裙底照,由於檢驗需時,故讓被告保釋外出。

今年九月六日,被告再在旺角港鐵站影裙底而被捕,他於警誡下強調相片只作自己觀賞之用。警員搜查下發現被告將一個針孔攝錄藏在右鞋內,鏡頭面向上,再將鞋子喬裝成一般模樣,警員又在被告的袋內發現一部相機。

警方檢驗從被告檢獲的電腦檔案後,發現他在另外五個場合下,在港鐵站拍攝裙底,共有六張照片及三段影片,被告自己亦曾被拍入鏡。

案件編號:KCCC 349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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