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鴿鬆混銹鐵釘 龍華罰五千

【本報訊】以「紅燒乳鴿」馳名的老牌食肆沙田龍華酒店,有食客因「食鴿變食釘」憤而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食環署調查後檢控龍華提供的食物物質與購買者要求不符,案件昨日審結,法庭裁定龍華罪成並判罰五千元。涉事食客則認為判刑過輕,將循民事訴訟向龍華追討當日繳付的一千一百多元晚餐費用。

事主追討千多元餐費

事主郭先生昨日在庭上供稱,今年四月十七日為慶祝外母生辰,當晚特地與家人一行六人到龍華酒店用膳。他指,當時十六歲的女兒在進食其中一道菜「菘子炒鴿鬆」時,突然「呀」一聲表示咬到鐵釘。他形容該鐵釘是生了銹,似是用了很久致霉爛的小鐵釘,他就此先後向侍應及經理投訴,對方先是冷然對待,後來才指「唔收錢」,但從沒有向他們道歉。

郭先生指,當時感到十分「激氣」及「離譜」,故致電食環署投訴,並將涉案的食物及鐵釘包起帶走。他稱,食環署職員翌日到他家中將涉事食物及鐵釘帶走化驗。郭承認,事後曾兩度致電龍華,要求討回他當日結帳繳付的一千多元。龍華酒店有限公司行政經理薛志偉表示,當日同事已向事主道歉,質疑有生銹鐵釘食物的涉案照片,是事發後翌日事主在家中拍攝,食環署的職員亦是翌日才到事主家中取證,否認生銹鐵釘是在龍華出品食物內發現。

食環署就龍華出售的餸菜含有長一點一厘米、重零點四二克的鐵釘,控告龍華提供的食物物質與購買者要求不符。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清楚記得事發的經過及細節,並有食物單據等證明,故判龍華罪成,罰款五千元及需支付四百多元的政府化驗費用。

郭先生聞判後認為罰款額過輕,他指當日是為慶祝岳母生日才特地到龍華享用乳鴒,他將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龍華追討該筆涉案的晚餐費用。案件編號:STS 974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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