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政策,殺死花園街火災災民!
舊式商住樓宇失修經年,業主不花費維修、管理,只盼金主高價收購套現。然而,樓宇狀態惡劣,卻仍有市場價值,把單位劏成多個房間出租,回報大過把整個單位一次過出租。是以,後門逃生通道因改作劏房被截斷;上天台通道亦因蓋僭建屋不再通行。
政府停建居屋多年,拖慢公屋興建,市區私樓居住單位奇貨可居,迫使較低收入人士長期居於死亡陷阱。如斯政策得益者乃擁有土地、樓房人士,包括不少政府高官。
收購舊樓單位作「釘子戶」有利可圖,資本家附庸更成立公司「吃大茶飯」,大賣電視廣告,聲稱幫助年老業主改善居住環境,實質千方百計收樓。拒絕賣樓者,往往遭斷水截電報復,甚至潑尿掟屎塗污,無所不用其極。對民產虎視眈眈的惡棍集團,是否與縱火有關,有待調查;但施暴誘因明顯:既已是火燒眼眉,非銅皮鐵骨者,誰敢冒險留下?
單單歸咎小販晚上不移走貨物、堆積易燃物質為慘劇肇因,非針對問題核心。此等小販是眼下較不受高地價剝削一群,大眾着眼點應是爭取更多市民同樣獲得不受高地價剝削生存空間,而非同病相煎:「大眾都受剝削,無理由他們一小撮例外!」
盛傳勢力人士收「保護費」不遂放火,可能只是幌子;令歹徒財迷心竅,會否只是每檔收幾百元,而非樓宇土地交易的以億計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