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季炳雄囚友施襲 三人甩罪

【本報訊】重犯季炳雄被指於○九年在赤柱監獄服刑時,與另外五名重犯阻止囚犯柳應達,在寶勒巷新一代卡拉OK縱火案中作供及打人。區院其後裁定季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但另外五人則襲擊罪成。五名被定罪的囚犯早前提出上訴,分別要求推翻定罪或減刑,其中三人上訴得直及推翻定罪,另外兩人則維持原判。

上訴得直 另兩人求減刑駁回

上訴庭昨頒發判案理由書指,獄中的閉路電視並無拍到三名要求推翻定罪的囚犯出手打人,在現場的兩名懲教署職員也指當時情況混亂,看不到兩幫人誰襲擊誰,只看到眾人打鬥,加上原審法官懷疑案中事主講大話,因此推翻他們三人的定罪。至於要求減刑的兩名囚犯,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的判刑並非過重,駁回他們的上訴。

五名上訴人分別為李承洪(四十二歲)、林錦江(四十二歲)、黃宗廉(卅九歲)、王文濤(廿九歲)和尼泊爾籍的Gurung Rajendra Bikram(卅二歲),他們被控於○九年三月廿八日襲擊柳應達及李偉文。李、林兩名上訴人認罪,各判加監十個月,他們上訴減刑駁回,餘三人則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結果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CACC 4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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