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花園街四級火除揭露排檔的防火安全問題,肇事樓宇內仍「劏房」問題嚴重,不少死者均是劏房住客。有區議員指,一梯兩伙變成一梯多伙,住戶因百多呎的房間不足應用,索性將雜物放在梯間,一旦發生火警,走火通道出現擠塞而成為計時炸彈,而這些樓宇卻往往是「三無大廈」,即無業主立案法團、無互助委員會、無管理處,即使消防處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亦無人「認頭」,令問題惡性循環。
民政事務局昨向油尖旺區議會提交的資料顯示,現時花園街近旺角道一帶有四十一幢大廈,其中廿二幢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十二幢有成立互委會,餘下七幢為「三無大廈」。
多名區議員昨質疑今次火警與大廈劏房問題有直接關係,而旺角區的劏房問題嚴重,有樓宇本來一梯六伙,但因劃成劏房而變成卅二伙,電力不足,加上逃生通道不足,隨時令悲劇重演。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陳甘美華回應指,去年已協助一百五十幢舊式大廈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未來會推展至全港十八區逾千大廈。屋宇署副署長許少偉表示,該署每年巡查一百五十幢大廈,看是否有劏房問題,但有區議員認為力度不足,建議加大巡查大廈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