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非禮案底的男學生,於感化期間色心又起,在兩個月內連犯四案,在四名十四至十六歲少女面前自瀆或掀起她們的裙底,昨在荃灣法院承認三項非禮和兩項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共五項罪名。
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六日,被告還押監房看管,以索取感化、心理、精神和勞教中心等報告。
被告余孝勤,有非禮和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罪等案底,犯案前因非禮而被判感化令,犯案是違反該感化令。案情指,被告於十一月廿二日身穿校服,尾隨十五歲事主A在葵涌葵盛西邨第三座入升降機,他們一同在六樓出升降機後,被告突然轉身,掏出陽具自瀆。A受驚及立即跑到相連的第四座,被告追她上到七樓,掀她裙底才逃走。A向父親投訴後報警。
警方根據閉路電視,於同日晚上拘捕被告及搜出犯案時身穿的校服。因深水埗近期有同類案件,警方遂查問被告,並揭發他犯了另外三宗風化案。被告於九月廿八日下午,尾隨十四歲女事主D至李鄭屋邨禮讓樓十樓梯間,突然從後掀起她的裙底後逃走。
被告於十一月十五日,於麗閣邨麗菊樓跟隨十六歲事主B,在二樓的大堂掀B的裙底和摸她的大腿。約十分鐘後,被告再於同邨的麗芙樓四樓走廊,在十六歲事主C面前露出陽具自瀆。
案件編號:TWCC 32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