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頓的國師莫里斯寫過一本《新君王論》,書裏面寫出許多選舉的要與不要,作為參選者的參考指南,其中一條是對自己方面的參選人作正面的宣傳,而不要向對手抹黑、作負面的攻擊。這點大概是莫里斯觀察到的選舉通則。
選舉中偶爾觸發出一些負面消息,又或者翻出一些陳年舊帳,那是無可避免的,因為候選人曝光增多,大家都特別關注,好的壞的消息都會跑出來,這很正常,而作為政治人物,有責任面對這些負面消息並作出回應。
自自然然跑出來的負面新聞,和刻意抹黑對手不一樣,自然而來的,通常無統一口徑、無固定渠道,總之是人云亦云、你找我找。所以,負面新聞多突然而來,也可以從任何方向而來,那就只能考驗候選人的政治功夫。
但刻意抹黑則完全不同,可以看到有迹可尋,有其獨特路線,例如某些媒體,就是天天做、日日做,炮彈只由某一陣地打出,而手法也跟一般的新聞報道不一樣。香港市民很聰明,大都一眼就可以看出這是新聞報道採訪,還是有組織的文宣負面攻勢。
從法律觀點而言,只要不是誹謗,報紙、雜誌有其編採的自主權,就算有爭議,也可以由法律解決;從政治道德而言,也可以擺在一旁,總之是各為其主。但問題是在功效上,讓公眾知道某一陣營刻意而有計劃地向對手抹黑,那對對手的打擊只會非常有限,甚至讓對手贏得同情分,令到自己這邊的候選人惹人反感,也是自己無能的表現,到最後,傷人不成,反傷了自己,莫國師早已明示,此種拙劣手法要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