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壓事主向牆
案發於去年十一月廿三日晚上十時許,三十多歲的女事主在青衣邨宜逸樓梯間講電話,被告吳偉漢上前借火機吸煙,事主表示沒有火機。
被告兩分鐘後折返,用左手掩着她的口,用自己的身體把她壓向牆邊。
她嘗試逃走,但遭被告推倒跌落樓梯。被告再把她按在地下強吻她,並揸她的右胸達一分鐘。
事主未能逃出魔爪,人急智生,知道丈夫正在家中,反邀請被告到自己住所。
被告到了她的住所,見到她的丈夫,知難而退。她把被侵犯一事告訴丈夫和報警。警方根據事主夫婦的描述,在翌日拘捕被告。案件編號:TWCC 325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