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貪官」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世紀貪污案」,首度在香港法院審訊。太古集團旗下一間廢料處理合營公司的兩名董事,涉嫌於○二年至○六年間串謀以二千八百萬港元行賄歐文龍,以換取澳門政府三份合共逾十一億港元的公共清潔合約,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案情指,歐文龍於○二年向該公司索賄未獲理會後,澳門政府一度停止付工程費給該公司,該公司最後要賄賂歐文龍。
六十一歲英籍首被告祈理格(Lionel John Krieger)及五十五歲次被告譚炳昌,一同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控罪指,他們於○二年至○六年間在港,串謀殷飛歷(Frederico Marques Nolasco da Silva),向澳門政府當時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提供賄款二千八百萬港元,作為歐協助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取得三份澳門政府公共清潔合約的報酬。據悉,殷於○八年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和洗黑錢罪成,最終判監六年,現正在澳門監獄服刑,控方特別安排殷來港作供,預計殷將於下周四出庭。歐於○八年被澳門終審法院判囚廿七年及罰款廿四萬澳門元,並充公他逾二億五千元澳門元的財產,歐不會在本案中做證人。
控方指,太古集團旗下太古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於九二年與另外三間公司合營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澳門清潔),投得由澳門政府批出的搬運和清潔城市固體廢料的合約,祈、譚分別為公司主席和董事,殷則是股東。合約每七年續約一次,澳門清潔於九九年獲續約。歐於○二年接觸祈,向祈索取協助續約的報酬。祈將事件告知殷,他們決定採取「拖字訣」。惟○三年九月至十一月間,澳門政府突然拖欠每月定時繳付給澳門清潔的工程費用,涉款三千萬澳門元。
殷於是找歐問過究竟,歐直指要求澳門清潔送「禮物」。歐、殷和祈曾在澳門文華酒店見面。至○四年,澳門清潔再有意投標兩項新的清潔項目,惟歐一直沒有批核。殷於是再找歐商討,歐就續約一事要求五千萬澳門元作為「禮物」及要另收取兩張新合約的酬金。祈、譚和殷再與歐討價還價,最後協議給歐二千八百萬港元。為了掩飾,殷的妻子成立一間公司,澳門清潔聘用該公司為顧問,將賄款以顧問費為名目,轉至該公司名下,並將金錢以不同形式交給歐。
該公司曾發出五張支票,共給歐七百三十萬港元,款項全數存入歐父的銀行戶口。後來涉案三份逾十一億港元的合約均告落實,歐於○六年被捕,兩名被告於○九年被廉署拘捕。
案件編號:DCCC 31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