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歲男嬰兩遇火災

【本報訊】花園街四級大火中,揭出一名男嬰,由出生至一歲生辰前夕,竟兩遭火劫,兩度與母經歷走火恐怖經歷,猶幸母子均可逃出生天,只吸入濃煙需入院,而男嬰昨更在病房度過一歲生辰。

劏房災民望上樓

男嬰姓李,母親姓莫,任售貨員,男嬰父親長期留在內地工作,與莫女未結婚。莫女在花園街火場大廈八樓一間面積百餘平方呎的劏房,居住已八年,僱有女傭。男嬰於去年十二月一日出生,六日後,當時花園街排檔發生大火,他由母親抱着走火,慶幸母子平安。

莫女誕下兒子後曾想過搬家,無奈申請公屋無果,又無法負擔私樓貴租。今次大火後,其姓黃母親擔心女兒及外孫安危,希望兩人搬至其家居住,但其四百呎單位亦住有八人,故莫女已婉拒其好意。黃婆婆想到女兒前路茫茫,不禁眼泛淚光。

黃婆婆指,曾蔭權前日到醫院探望時曾向她表示會盡量幫助災民,希望曾會信守承諾。至於莫女則寄語曾蔭權要做好地區工作,改善小市民的居住環境。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