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出動人手 超四級火標準

【本報訊】對於有火場居民不滿消防員救人緩慢,被困火場飽受六小時驚慄,九龍消防總區副消防總長司徒日新昨解釋,指當日列為三級及四級火時,實際出動人手已超逾標準的一倍,指揮官員亦較正常高級,救人程序則需按緩急先後進行。

三級升四級需時

司徒日新表示,所謂一級、三級或四級火,只是消防處的代碼,當三級升四級確實需要時間。一般三級火可派遣八十七名人員到場,當日則有一百七十二人到場,升上四級火時,在場消防員更達三百人,按標準則為一百零五人,所以人車及資源已超過四級火標準。

至於指揮三級火的指揮官,只需區長或高級區長,四級火則需副總長,但當日三級火時,已有副總長及總長到場指揮灌救。

另外,因應在火警中求救人數太多,已即場安排一名搜救主管進行危機評估,若求救者被困位置接近火場,或身體有問題,會第一時間派員搜救。相反,若求救者遠離火場,無即時危險,便會按緩急進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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