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責變私產 業主逼修斜坡

公眾土地「私有化」,市民生命財產皆全無保障!長洲一幅斜坡長期標示地政總署標記,近日有居民發現斜坡出現裂痕要求維修時,始獲悉斜坡已撥作私家地達六年之久,「新任業主」卻一無所知。地政署事後仍「死撐」已將資料上載,被立法會議員直斥處理手法兒戲,直指「公產私有化」期間之管理真空期倘發生塌坡意外,新業主隨時要「無端端孭上身」。

梁老先生長居長洲祖屋,自去年去世後,其子便每星期返回祖屋打掃。早前梁先生發現屋後斜坡出現裂紋,遂按斜坡編號牌致電地政署要求維修,未料竟獲覆斜坡屬其父所有,囑梁自行處理。地政總署其後更鬼祟地派員拆除斜坡編號牌,「個斜坡一直掛住個政府牌,突然間話係我哋嘅,仲要靜雞雞搵人拆咗,分明有嘢衰咗啦!」

八旬翁矇查查孭鑊

經多番追問下,梁才獲悉當局於○五年將斜坡的業權轉予梁父,但僅將有關資料上載網頁,「嗰陣我爸爸都已經八十幾歲,你叫佢上網睇?出封信有幾難呀?」梁又指其父在全無知會下成為業權擁有人,倘過去六年斜坡發生事故,父子二人隨時會無辜負上全責,「又冇通知,但係有事就我哋孭,香港政府有冇咁撒賴呀?」

發生事故 或需賠償

「放資料上網就算,連信都冇封,咁就要人哋負全責,呢啲係咩道理?」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淑莊直斥地政署處事手法不合邏輯,並指有關安排僅屬單方面決定,對小市民有欠公平,「買樓都要驗樓啦,依家仲要係成個斜坡,如果一過戶就有事發生咁點算?」陳強調斜坡結構會影響人身安全,擁有人必須負上責任,認為部門絕不能兒戲處理。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法例雖並無規定斜坡須購保險,但斜坡較普通樓宇存在更大風險,如屬私人擁有,擁有人多會投保。羅更稱,上述事件中事主雖然不知情,而斜坡亦一直掛上政府編號牌,一旦發生事故,事主亦難免會被索償,「呢啲嘢去到最後,真係要睇個法官點判!」

地政署發言人指上述斜坡原由政府負責,但有關地段乃進行平整地台後形成,地段擁有人有責任維修,故於○五年更新斜坡維修責任報告,並上載於互聯網供公眾參閱。至於被指拆除斜坡編號牌一事,發言人承認接獲查詢斜坡維修責任後,發現斜坡仍掛有過時的編號牌,遂安排拆除,並就未有及時通知一事向梁先生致歉。

記者:林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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