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移船就磡

有關種票事件,近日備受關注,類似事件過去也曾發生過,而通常只是集中在小選區的區議會選舉。

看報章的報道,那些所謂種票不是無中生有,而是調來調去,一些原本在九龍某處居住的選民,被指到新界某一個區投票。縱然如此,總票數沒有增多,投票的也是選民,只不過移船就磡,去了另一個區投票。如果是立法會選舉,由於選區大,出現這類問題便比較少。到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那就更無所謂種不種票,屆時,為一個單一大選區,哪裏投票都一樣。

過去,就有過種票被繩之以法的個案。由此可見,對甚麼是種票,定義非常清楚,沒有模糊之處,查實有據就依法辦事。但這種刻意改選區的行為,和大量選民登記冊上的過時資料不能相提並論,混為一談。選民登記冊上有三百多萬人的登記資料,一旦有百分之一出錯,也就是有三萬多項資料有誤。

香港人搬屋頻密,住私樓的家庭,三兩年就搬一次實在是尋常之事。問題是,搬屋時通常只到銀行更改地址,選民登記的資料往往忘記更新。因此,到投票時這些錯誤資料無法及時糾正,一些人就放棄投票,一些人按習慣回舊時居住的選區投票,這種情況,其實相當普遍。也正因如此,香港的投票率常被拉低。

所以,真實的情況一定要由政府深入調查,分清楚哪些是有心種票,哪些是無心之失。至於會否重選要看實際情況,就是勝負的差距大小,若查出有問題的票數非常接近,並足以扭轉大局,就有可能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