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呃民政總署津貼
被告為張文輝(四十三歲)和無業的何漢杰(廿四歲)。兩項串謀詐騙罪指兩名被告,於本年一月七日至二月廿一日詐騙民政事務總署,不誠實地提交虛假的僱傭合約、薪金收據和出勤表申請營運開支津貼。
張文輝另被控一項詐騙罪,指他十月十二日,不誠實申請營運開支津貼,訛稱申領內容有關何志堅和賴敏聰簽署的薪金收據為真實,欺騙民政事務總署的黃曉紅。
控方表示將有六名控方證人,兩名被告各有會面紀錄,另有出勤紀錄和銀行誓章。裁判官將案件排期至明年一月四日進行預審,二月一日則進行審訊。張繼續收押至十二月一日,待另一宗詐騙新移民婦女案判刑。次被告則繼續以一百元保釋。
案件編號:TMCC 419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