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建設共融社會,港府近年銳意將本地打造成「無障礙城市」,但成效卻差強人意。有殘疾人士團體突擊巡查本港十個人流最多的商場並評級排名,發現朗豪坊在滿意度方面「包尾」。有巡查員表示去洗手間的基本人權也要經重重關卡,令他認為被歧視。學者批評負責執行有關條例的屋宇署態度散漫,不主動巡查違規的商場,加上刑罰太輕,未能起阻嚇作用。
為了解及改善商場無障礙設施及服務,理工大學聯同正言匯社等五個殘疾人士團體,於七月至九月期間突擊巡查本港人流最多的十個商場,並派出六名殘障人士對商場的滿意度評級。
評級指標共五項,包括殘疾人士通道的貫穿性、無障礙設施的多元性、商場職員服務態度、商場設施及服務創意度、商場對巡查報告的回應,當中無障礙設施的貫穿性及多元性佔分較重。
無障礙設施首三個令人滿意的商場依次為新都城、荃新天地、沙田新城市廣場,而朗豪坊則位列榜尾,而大多受巡查商場均有輔助設施不足的問題,例如欠缺引路徑、低服務枱面、主要出入口的斜台等,使殘疾人士難以到達部分範圍。
負責到朗豪坊巡查的輪椅使用者葉榮表示,商場內傷殘洗手間幾乎全部上鎖,需費時四處找保安員開鎖,慨嘆「等得嚟都瀨咗啦!」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學系講師張超雄指出,現行建築物條例明文監管商場無障礙設施,由屋宇署負責執行,但當局巡查商場不夠主動,態度散漫,僅收到投訴後才跟進,屢勸不改者只罰款了事,處罰阻嚇性不足,促當局重新審視相關法例改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