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港人夫婦兩年前在深圳買樓,因沒有入息證明無法做按揭,委託內地女友人代辦手續,並由對方出面作業主,最近夫婦發現單位被出售,五十萬元人民幣投資泡湯。
置業夢碎的港人夫婦,妻子姓李,她與丈夫兩年前有意在堔圳購買一個三百多方呎單位,但因無入息證明,無法做按揭,丈夫遂委託一名姓袁內地女友人,代辦手續及出名作業主,夫婦倆共支付樓價卅萬多元,又聽從袁女意見由她代買一輛值十多萬元貨車。
約半年後,夫婦查核房產證,發現單位已轉名至另一名女子名下,於是找袁女理論,對方聲稱因資金周轉不靈,已將單位轉售,但夫婦懷疑有人設局行騙。李婦聲稱已報公安,公安雖已將涉案袁女拘捕,但公安事後亦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