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裝修男驅鬼綁「哎吔外母」

裝修男工三年前在網上認識當時十三歲的女網友後,迅即相戀兼搬到女友家同居,半年後男工訛稱女友母親鬼上身,以鞋帶將對方縛在椅上聲稱「驅鬼」時,趁機與女友偷去她母親的銀行卡,並提款七千五百元離家出走,期間二人多次無戴套性交,至去年始先後遭警方拘捕。男工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兩項盜竊及三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判監六個月。

廿五歲被告李隆創其實早前已在同一法院被裁定上述五罪成立,判囚十五個月,他其後在高院上訴獲得直,案件昨發還重審,惟他決定認罪。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考慮被告在初審定罪後已服刑五個月,亦因他認罪令年輕女事主毋須再上庭,故予輕判。

偷去提款卡離家出走

案情指,○八年九月當時十三歲多的女事主已輟學在家,同年十月她在網上認識被告並相戀,同月被告搬到事主家與她母及妹同住。因事主不滿常被母責罵,被告提議事主一同離家出走。

至○九年四月廿九日下午,被告訛稱事主母鬼上身,用鞋帶將對方縛在椅上「驅鬼」,期間被告與事主收拾細軟及偷去母親的提款卡連密碼,提款七千五百元後「遠走高飛」,事主胞妹晚上回家時即替母親鬆綁及報警,警方一直通緝被告,同年十一月底被告被捕。

借貸40萬累父母代還

另一方面,一直失蹤的事主因無錢,於去年六月向父求助時被帶往警署自首,她供稱離家後跟被告隱居長洲不同的度假屋約一個月,其後再搬到被告家,二人於去年五月分手後她轉住朋友家;她承認期間與被告多次性交,包括分手前一晚,每次均沒用安全套。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在事主母親邀請下才搬到事主家,又指月入只有近八千元的被告,為改善事主一家生活而向財務公司貸款近四十萬元,最終令父母及胞弟要代他還債,現已吸取沉重教訓。

案件編號:KTCC 7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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