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藥房案 猛人「細B」脫罪

【本報訊】江湖猛人「細B」陳孝廉聯同兩名男子,涉嫌捲入爭奪尖沙咀藥房利益的恐嚇勒索,法官昨於區院裁決時,指案中男事主X的口供不盡不實,前後矛盾,遂裁定案中三名被告所涉及的刑事恐嚇、勒索、自稱三合會成員及妨礙司法公正等五罪,全部不成立,三人當庭釋放,其中一名被告兼獲堂費。

官指事主供詞矛盾

被告依次是海港大藥房東主吳栾鋒(卅五歲)、報稱商人綽號「細B」的陳孝廉(卅歲),及運輸工人周祐正(廿六歲)。控罪原指三人在去年九月廿日至十月廿一日期間,刑事恐嚇和勒索X,同時妨礙司法公正及自稱三合會成員。三人獲脫罪後,均向法庭申請堂費,法官最後只批准周祐正的申請。昨日有近卅名被告親友到庭支持,「細B」在犯人檻內聆聽裁決時表現冷靜,脫罪後面露喜悅神色,並在一眾親友陪伴下離開。

法官裁決指,本案只涉及一名事主,即是藥房東主X先生,其供詞是案中定罪的關鍵。不過X的供詞多次出現前後矛盾,且疑點處處,部分答案更「匪夷所思」;官舉例指,X稱去年九月廿日駕車時遭一私家車撞向車尾,X指牽涉刑事恐嚇,不過X未有即時報警,後來報警又只向警方透露純粹是交通意外,但X在庭上作供時卻堅稱早已報警。

另外,X堅稱今年九月才首次見過「細B」,但辯方證人證實X跟「細B」早於○八年已相識等。故法官裁定其證供不誠實及不可靠,不能採納,遂判三名被告脫罪。

案件編號:DCCC 135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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