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大鬧警察總部 男子還押小欖

【本報訊】工程公司東主聲稱遭警方「老屈」,日前涉嫌在灣仔警察總部外噴漆大控訴,他事後被捕控以刑事損壞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控方指出被告有東區醫院精神科門診求診的紀錄,並且懷疑患上躁鬱症,裁判官遂按控方要求,先索取被告兩份精神科報告,把案件押後至下月六日再提訊,期間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看管。

應訊一直低頭沉思

卅六歲被告劉智仁昨穿上病人服出庭,他的頭部左邊仍貼着膠布,被告應訊時表現平靜,一直低頭沉思。被告被控本月廿日在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東翼正門,用紅及藍色噴油噴上約四十八個中文字,並損壞警務處的玻璃及外牆。

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曾有三次不相類案底,擔心被告會再重犯,加上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

辯方則指被告已婚,育有一名十二歲兒子,是公司的唯一東主,並且有僱員廿至卅人,被告希望能保釋外出以管理公司業務;辯方又指被告的精神狀態良好,明白自己所作行為。惟裁判官最終拒絕讓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ESCC 47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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