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幼園前校長涉騙表證成立

【本報訊】博愛醫院轄下任永賢夫人幼稚園幼兒中心的前校長黎婉玲(圖),涉嫌串謀兼職女教師詹麗嫦詐騙院方,訛稱以全職合約聘請詹,以誘使博愛多付薪金,之後詹將一半薪金交還給黎,黎疑再用該筆錢聘請兒子以及另一名男教師。案件昨在九龍法院開審,黎和詹被裁定一項串謀欺詐罪及一項盜竊罪表證成立,案件今日續審。

兩名被告依次為黎婉玲(四十八歲)及詹麗嫦(四十六歲)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首被告另被控盜竊博愛醫院一萬二千元。首被告今日將出庭自辯,次被告則不自辯。

全職合約聘兼職教師

博愛醫院內部審核經理林曉玲昨供稱,院方於○九年五月展開調查,發現次被告雖簽了全職合約,每月獲一萬七千八百零五元薪金及一千零六十九元津貼,但她實際上只工作半天,令院方在○八年十月九日至翌年二月八日多付了薪金。

另外,博愛醫院人力資源部經理彭威兒供稱,根據搜出的文件,發現次被告曾將三萬七千多元退回給首被告。

男教師余作勁作供則指,他在上述期間只簽了兼職合約,但要全日工作,首被告會用現金發放他合約訂明以外的薪金。

另外,首被告的兒子蘇暐洸的證人供詞透露,○九年二月初,他到幼稚園擔任文職工作,由首被告單獨面試,之後他毋須填寫入職表格及呈交出糧資料便開始工作。首被告每月都會親手將四千元薪金交給他,直至他在同年四月跟隨首被告離職,期間他共賺取了一萬二千元。

案件編號:KCCC 345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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