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一歲退役解放軍南海艦隊海軍陸戰隊男軍人,凌晨帶同避孕套、長刀和膠紙等,夥男同黨在跑馬地養和醫院附近,企圖打劫一對護士情侶的錢,用作返回內地的路費。期間同黨強行把女事主拖往暗角,幸男事主機警跑向路過之的士將兩賊嚇退。退役軍人最終被捕,他昨於高院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被判囚四年八個月。
法官判刑指被告於犯案時出示利器並推跌男事主,其同黨則割傷女事主,加上他們持雙程證由內地來港犯案,即使女事主已答應給錢仍被強行拖走,令她受不必要暴力對待,案情嚴重,必須嚴懲。
被告段柏林是湖南人,九六年完成初中後加入中國海軍,○○年便退役,之後受聘於湖南株洲外判承辦商任城市管理隊,月入一千五百元人民幣。
被告被控在今年四月廿三日與同黨企圖搶劫鍾姓女事主(廿九歲)及梁姓男事主(卅歲)。案情指,兩事主是在養和任護士,事發凌晨二時多,二人在黃泥涌道步行時見被告及同黨在前面停下,稍後被告及同黨走向二人,同黨箍着鍾的頸並用刀架在她頸上,把她拖往暗角,鍾雖答應給錢但仍被拖行,她遂大叫求救和掙扎,期間被刀割傷,但她成功逃脫。
另一邊廂被告則用刀指着梁及推跌梁,梁見鍾被拖走,剛好有的士經過梁遂跑向的士求救,並成功嚇退被告等人。兩事主並乘的士回養和治理及報警。鍾的下巴、頸、雙手有多處裂傷;右膝、左上眼瞼和下唇有擦傷,梁則雙手及骨盆有擦傷。警方在凌晨三時於摩理臣山道拘捕激烈反抗的被告,同黨則在混戰中逃脫。
案中被告曾屬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陸戰隊,是解放軍中的精英,部隊在五三年成立,八○年五月重組後以「旅」的形式分配到海軍三個艦隊,即北海、東海及南海艦隊。海軍陸戰隊現共有四萬多人,戰力強大,並配有新式軍事裝備包括兩棲坦克等。要成為陸戰隊員,需完成為期兩年以上每天十二小時的嚴苛非人訓練,包括在高溫下背着廿公斤的全副武裝十數分鐘內急速行軍五公里,保持隊形海中游泳五小時等,隊員須懂得駕駛、潛水、跳傘及格鬥等海陸空技術。案件編號:HCCC 31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