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鬧灣仔警察總部六句鐘被捕的工程公司東主,昨日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父力撐他「做得啱」,聲言「如果個仔畀差佬『打靶』(罪成),我會接佢棒」,繼續抗爭到底,誓要為兒子討回公道;而慈母則擔心兒子情況,整日以淚洗面,食不下咽。
涉刑事毀壞警察總部被控的男子姓劉(三十六歲),他位於北角錦屏街的工程公司,昨日如常開門營業,劉父傍晚工作後返回公司,對於兒子大鬧警察總部惹上官非,他認為兒子「做得啱」,揚言若兒子被判罪成,他會繼承兒子志願,繼續抗爭下去,直至討回公道為止。
劉母昨亦在公司幫忙,但心情欠佳,並叫記者「你唔好煩我」。據與劉家稔熟的吳婆婆表示,劉母在兒子出事後,一直以淚洗面,食不下咽,昨凌晨時分獨自一人走到街上踱來踱去,吳婆擔心劉母整日沒有進食,特別煲了湯送給她喝。
街坊指,劉平日並無異樣,每日均會與同事外出工作,間中亦會有反常行為,例如坐在門口喃喃自語,行過街道會拍打路邊車輛。劉除公司擁有一輛客貨車外,他本人亦擁有一輛電單車代步,今年四月再購入一輛七人車代步。
另外,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表示,涉案男子○七年在一宗交通事故中,涉嫌襲警及阻差辦公,案件於○八年審結,而他的投訴亦於去年結案。至於另一名爬上警察總部樓梯抗議的女子,則涉及一宗與小販執法的案件有關,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留待案件完結後才跟進她的投訴。
警方昨日繼續派出工人,清理警察總部外牆玻璃及警徽的噴漆,而警察總部保安未有明顯加強,正門有四名保安員把守。
前日早上七時許,劉用木梯爬上警察總部外牆簷篷,用噴漆噴上「警察老屈」等字句,抗議警方○七年處理他涉及一宗交通意外不公平,並作出自殘行為,包括用噴漆樽扑爆頭、向喉嚨噴漆及鉸剪抵頸,再用鮮血於警徽旁印上二十多個血掌印,事件擾攘六小時後,兩名消防飛將軍趁其不備游繩而下將其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