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記者包克明報道】國泰航空涉嫌歧視殘疾乘客!台灣桃園縣一名四十一歲肢體殘障女子,原定於本月二日乘搭國泰航班,獨自飛往香港再轉機至德國慕尼黑,惟國泰方面以她下半身無法行動兼無人隨行,指她無法自行由輪椅移動往機艙座椅,相信她無足夠自理能力,在她登機入座十分鐘後,強制她落機並揚言「你不下機,機長就不飛」,逼她就範。她又投訴國泰遲遲拒絕退還機票款項,令她感到受歧視,事後更因需重訂旅館及機票,令她白白多花近八萬元新台幣(約二萬港元)。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表示,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不會因殘疾而遭受較差待遇,若收到投訴定會跟進。
現年四十一歲的林珆如,在台灣非政府組織任職,原定本月二日晚上八時乘搭港龍航空前往香港轉機飛德國修讀一個短期課程,港龍起初答應讓她上機,但當日下午卻以「班機延誤」為由,臨時通知她改搭國泰航班CX-531班機。詎料,當她辦妥出境手續被地勤人員以輪椅推上機後十分鐘,卻有一名地勤人員上機,直言要求她落機,她最後被迫就範。
隔天後她卻成功單獨乘搭中華航空前往德國,但只能參加兩天的課程,並需重訂旅館,事件令她需額外多花八萬元新台幣旅費。
林珆如強調,事前港龍與國泰航空均完全了解她的狀況,由於她對兩間航空公司的處理手法非常不滿,加上國泰迄今仍未退還機票款項,故昨早獨自前往桃園機場向拒絕載她的國泰和港龍航空公司抗議,更不排除進一步訴諸法律行動要求索償。
台灣民航局表示,國泰航空並非台灣的航空公司,並不受台灣民航局管制,但該局已協調林小姐轉搭中華航空前往德國。民航局補充,由於擔心若發生緊急事故時,恐出現人力不足而無法妥善照顧,故國際航空公司對搭載身體殘障旅客均有人數限制,但據初步了解,本月二日林珆如小姐所搭乘的國泰班機上,僅得林一位屬身體殘障的乘客,故國泰拒載實在於理不合。
港龍航空發言人補充,因當日原定航班延誤,才安排當事人轉乘國泰航班。國泰航空發言人則解釋,根據訂位紀錄,該乘客表明有自我照顧能力,而她在機場櫃位辦理登機手續時有人相伴,令到職員相信她訂位時稱具自理能力,才接受她登機。但是登機後發現,該乘客無法自行由輪椅移動往機艙座位,有理由相信她無足夠自理能力,故安排她落機。發言人強調,如果乘客在自理能力方面有困難,基於乘客安全,航空公司會要求乘客有護送者同行,以方便照顧,做法參考了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指引。
香港平機會發言人表示,根據殘疾歧視條例,需就貨品、服務及設施為殘疾人士提供保障,不能令殘疾人士因為殘疾而擁有較差待遇。發言人指出,如當事人認為自己受到歧視,可聯絡平機會,以便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