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大道三不管 滋擾趕客好敗家

功夫茶考考大家,街頭攝影師算唔算小販?呢,嗰啲專門喺遊客區擺檔,幫人影幾張到此一遊玉照,然後交相收錢嘅攝影師,到底算唔算小販?

嗱嗱嗱,開估喇,根據食環署發言人嘅講法,小販法例定義不包括攝影師。換言之,食環署係唔會針對街頭攝影師而執法,理得佢哋阻街定係對途人造成滋擾。

之所以提起街頭攝影師,原因係香港著名景點尖沙咀星光大道現正處於三不管狀態。本報記者追查發現,星光大道名義上有三個管理者,實際上各自為政,結果係對於非法流動小販不聞不問。

先講講地盤如何劃分吖。星光大道位於尖東,梳士巴利道南端一段海濱長廊由星光大道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左右鄰近嘅尖東海濱公園同文化中心露天廣場由康文署管理,天星碼頭至五支旗杆一帶屬於食環署管轄範圍。

好嘞,楚河漢界劃分得清清楚楚,係咪方便管理呀?冇錯,原則上的確係方便管理,不過同時又方便不管理。假設你係小販,原本身處甲區非法經營,一旦有人掃蕩,你最簡單嘅走鬼方法就係逃離甲區。只要你稍移玉步走去乙區或者丙區,甲區執法者就唔會追殺你㗎喇,幾過癮呀!

好似文化中心露天廣場前面嘅攝影同畫畫攤檔咁吖,本來隸屬康文署管理,按照規定每晚十點半就要收檔。記者現場目擊,有攝影攤檔十點半之後移師文化中心同星光大道接壤嘅位置繼續開工,由合法攤檔變成無牌經營。有冇人干涉呢?答案係冇嘅,即使真係有人干涉咯喎,一個箭步就可以逃過保安監察。

星光大道除咗非法小販特別多,仲有一身尼姑打扮嘅疑似乞兒專向遊客攤大手板攞錢,令到有朋自遠方來嘅外賓不勝其擾。你知啦,旅遊業係香港賴以維生嘅一碌經濟支柱,萬一著名景點出現趕客效應,好鬼死敗家㗎。事實上,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絡旗下網站,冇耐之前先至將星光大道評為全球十二大「最浪得虛名景點」之一,如果滋擾問題唔解決,日後趕客趕到拍烏蠅點算呀?

喂,專幫遊客影相嘅攝影師有時真係相當討厭㗎,永遠霸佔最佳位置,如果有人唔幫襯而想透過最佳位置自行拍攝,往往受到不禮貌對待。

好心特區政府化零為整啦,三個不同部門各自為政係行唔通㗎,必須統合力量做好管理工作。再講吖,既然人哋認為星光大道浪得虛名,係咪應該諗諗計,搞搞新意思為呢一個景點增加吸引力呀?最低限度為李小龍銅像安裝射燈吖,唔使夜晚黯然失色吖嘛,該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