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小販假尼姑橫行星光大道

尖沙咀星光大道早前被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旗下網站,劣評為全球十二大「最浪得虛名景點」。本報追查發現,星光大道連尖沙咀海旁一帶管理各自為政,分別由三個部門管理,加上法例漏洞及政府部門少執法,令非法流動小販成功游走「楚河漢界」之間擺檔,還有假尼姑專向遊客「埋手」,本港著名景點因而失色。

星光大道位處尖東梳士巴利道南端一段海濱長廊,但與尖東海濱公園、文化中心露天廣場及尖沙咀天星碼頭接連,雖同處一區,卻分由三個不同部門管理。首先梳士巴利道南端一段海濱長廊由星光大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左右鄰近的尖東海濱公園及文化中心露天廣場則由康文署負責,天星碼頭至五支旗杆一帶則屬食環署管轄。

上址劃分清晰,卻令無牌小販更易「走鬼」。文化中心露天廣場前設有十多檔屬康文署管理的攝影及畫畫攤檔,按規定,每晚十時半收檔。惟記者多日來到上址追查發現,有攝影攤檔收工後移師至文化中心及星光大道接壤位置繼續營業,但並沒有顯示名牌,即由合法攤檔變成無牌攤檔,附近雖有職員駐守,惟大多不干涉,即使保安上前干涉,「走鬼檔」便會流竄至星光大道範圍,以逃過保安執法監視。

阻塞通道 滋擾遊客 少見執法

除該些有牌「走鬼檔」外,記者於五支旗杆附近亦看到無牌攝影檔經營。該檔由一男一女經營,男的負責攝影,女的負責拉客,按觀察,該檔一小時內最少有四宗生意,收入可達六百元以上。此外,一些手持紙牌的無牌流動攝影小販經常沿着星光大道一邊叫嚷一邊拉客,加上其他無牌鮮花及玩具流動小販,令上址更形雜亂,不時造成通道阻塞。

與此同時,記者目睹操普通話的女子以尼姑打扮,用手指「篤」及拍打遊客以示問候,及後索取金錢,令遊客甚為滋擾,而在多天觀察期間,記者均未看見食環署人員在上址巡查。

「三個部門管理的確有啲亂,咁搞法就好似香港啲樹咁,最終冇人理。」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表示,將管轄星光大道及海旁一帶的三個部門融合成一個部門管理相信較困難,但他認為有關部門應作定期匯報及溝通,從而一起解決問題。謝又稱,本港不少旅遊景點均有偽冒的慈善籌募,過往曾多次反映,希望警方多作打擊。

皇朝旅遊(本地遊)負責人布漢銘表示,星光大道對歐美人士而言並不吸引,卻是首次訪港的東南亞或內地的旅客必到景點。布認為有關當局未能盡用該處廣闊的空間作特色表演,如功夫武打、趣劇表演等,長遠有需要檢討如何延續星光大道對旅客的吸引。

非法擺賣 04年至今僅三次檢控

就尖沙咀海旁管理各自為政,本報向食環署及康文署查詢,卻獲令人失望回覆。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小販法例定義不包括攝影師,該署主要負責保持上址環境衞生。康文署發言人則承認,○四年星光大道開幕至今,該署曾三次成功檢控非法擺賣。該署已知悉情況,並會聯同管理公司採取聯合行動,遏止非法擺賣。另星光大道管理有限公司發言人表示,該公司欠缺執法權力,只有轉交康文署,採取聯合行動。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承認,上址吸引非法小販擺賣,該署不時與康文署、管理公司及相關部門合作及溝通。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今年一月至十月共接獲六宗有關行乞投訴,並成功拘捕及起訴一宗個案,警員在上址巡邏期間均密切留意相關情況。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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