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供應不足,實際上是一個虛假的議題,背後是政府土地供應政策的缺失,不按長遠規劃的要求來作出安排,也不從香港長遠發展來作考慮。
本來,對二○三○年的遠景規劃應作籌謀,很可惜,不知何故,遠景規劃在諮詢過程中無聲無息地似被揚棄。規劃中許多具體地區發展計劃也不再討論。特區政府似乎在曾蔭權七年統治裏一早已斷了手、跛了腳,停工、怠工了。
國際上的宜居城市,土地開發大約佔三成,香港現時只在四分之一左右,當然有進一步開拓土地的空間,特區政府現時提出填海和利用岩洞不失為方法之一。不過,更佳方法是善用現有已開發的土地資源。
例如,活化工廈政策便顯示還有提供土地的餘地,根據實際用途,可改為商旅酒店、改為青年旅舍,也可改為文化創意產業的場所等。但政府在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加以規範限制,促使工廈轉型而不變身為炒賣對象。
又例如,香港可對已開發土地作二次開發。由於地鐵站大部分地下沒有開發,開發的亦少拓展為商業區,大大不如東京新宿地下街的發展,香港實在可以在地下開拓龐大的零售商業空間。具體而言,中環站可把地鐵站和機鐵站的地下道路開通,經過中環街市延伸至地鐵上環站,把香港的中心商業區第二次開發,更有效地利用現時經濟效益極高的土地,讓所有鐵路都開拓地下零售空間,土地供應便會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