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前立法規管種植基因改造農產品,惟五成在港出售木瓜屬基因改造,有指當局以基因改造木瓜種植普遍難以執法,建議豁免監管。有環保組織批評,以執法困難作為豁免監管的理由是違反立法原意,此外,現時並無基因改造標籤法例,市民無從得知所購蔬果是否基因改造,三十四名本地農戶昨自發種植及售賣非基因改造木瓜。
《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今年三月生效,規管本地農戶種植基因改造農作物,以保護生物多樣性,但木瓜則建議豁免。
「香港無基改種植聯盟」要求收回豁免措施,發言人兼有機農友會秘書陳淑珍直斥政府走回頭路,扼殺本地有機農業發展。她表示,倘豁免規管木瓜種植,農戶種非基因改造木瓜,將容易被基因改造木瓜的花粉污染,農戶惟有籌款建網室,防止木瓜被污染。陳指不少本地種植木瓜是基因改造品種,市民不能從外觀分辨,而入口或本地種植水果均無標籤法例規管,建議政府加強宣傳基因改造法例,並立法實施基因改造標籤,讓市民獲取準確資訊。
卅四名農戶昨承諾種植非基因改造木瓜,約有一百名中小學生及市民齊集元朗一個農莊,種植無基因改造木瓜苗,以示支持。小六學生沈穎欣認為,非基因改造農產品更健康,政府應加強抽檢農產品,「賣嘢唔係賺到錢就得,市民健康都好緊要。」市民姚小姐則稱,不清楚基因改造法例已實施,希望政府加強宣傳,並盡快實施標籤制度。
漁護署發言人回應稱,屬番木瓜科的木瓜屬外來植物,它在本地無近親植物,基因改造木瓜不會對本地環境造成不利影響,故考慮豁免規管,豁免符合立法原意。食物安全中心則表示,早前對基因改造食物標籤進行評估,發現強制立法會增加業界經營成本,目前推行的自願制度是務實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