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之子李建勤,被前妻曾昭穎申索五十四億元贍養費,曾昭穎一方結案陳詞時指,李德義父子串通向法庭報少李建勤資產,又批評李建勤要她墮胎是婚姻中的不當行為,要求法官下令李建勤支付其財產的五成半予她。本案經審理逾廿天後,昨日審結,法官押後宣判,預計十二月初可頒發判決書。
法官昨特別向曾昭穎一方查問,墮胎雖然令大部分人士覺得厭惡但並非犯法,她為何指李建勤要她墮胎是婚姻中的不當行為。曾的御用大律師回應指,沒有規定不當行為一定要是犯法,他舉例指一個男人想一屋兩妻,要二奶和妻子各睡一房,行為雖不犯法但屬不當。
律師續指,李建勤曾說過因受壓力才與曾生孩子但事後又後悔,這句話顯示李建勤以往不想要孩子及後改變主意,但他在曾懷孕後,卻向曾發出要墮胎的最後通牒,她拒絕後即被拋棄;而李建勤可繼續其奢華生活,曾卻無法共同分享與丈夫努力賺取財富,故李建勤的行為構成不當。
律師又指,雖然李建勤在日本的生意最初由李德義出錢,但如果因此裁定日本生意屬於李德義,便等同任何富二、三、四代,都不可分享家族生意。律師並指擁有龐大資產的李建勤,只要賣一架私人飛機還款給父親,便可取回日本的生意並可分產予曾;但李建勤卻向法庭報細自己的財產,又與父親串通,以阻止曾分享他財產。
案件編號:HCMC 5/2008